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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發生車禍,
別急著跟對方理論,
甚至地下劃線也可以省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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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發生車禍,
別急著跟對方理論,
甚至地下劃線也可以省了(行車記錄器應該夠了)
先移車,先移車,先移車!
沒辦法移車的話,人先出來站到路邊躲,
先確保自己生命比較重要!
命都沒了,講路權有意義嗎?

另外,
如果前面車禍車主可以移車卻不移車
導致後面車輛撞上,
在一定情況下,
前面兩台車的車主也是要對後面車輛負責的,
就算你在第一次車禍裡面站得住腳,
第二次車禍也可能是站不住腳的⋯⋯

#不是針對今天這個車禍
#碰到時應該怎麼處理先有概念比較重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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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:台大法律系(1993~1997) 經歷: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制室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遠拓法律事務所 康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現任: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(獨立執業) 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00號7樓 (忠孝東路與建國南路口) (捷運蘆洲線忠孝新生站3號出口直走300公尺) 電話:2773-5218 傳真:2773-5208 email:[email protected]
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, 請多指教! 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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